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共同促进司法公正,1月15日,青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晓玲受邀列席青县人民法院2024年审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就一起民事再审案件发表意见,青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坤生参加并主持本次审判委员会。
会上,承办法官汇报案件审理过程、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合议庭意见等情况后,董晓玲检察长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等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分析,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审委会委员在全面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细致讨论,进行慎重表决,最终形成审委会决议。
董晓玲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长期以来,青县检法两院一直保持良好的工作互动关系,在办案中既坚持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凝聚司法合力,切实把案件办准办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