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10日召开的河北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青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省模范基层检察院”称号。
荣誉背后,彰显了“检察蓝”的责任与担当。近年来,青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此次获奖,既是对过往成绩的认可与肯定,也是对未来工作的激励与鞭策。
2024年,青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 ”工作主线,抓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构建中国式现代化青县美好场景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