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未成年人保护
听证+宣告+家庭教育指导,助力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时间:2021-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听证+宣告+家庭教育指导,助力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青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未成年人盗窃案,通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会、现场送达督促监护令。同时辅助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考察帮教,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彰显人文关怀。听证会上,青县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律师、社工组织、村委会代表等参会。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相关法律适用进行了分析阐述。参会各方了解本案案情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晓鹏系未成年人、自愿认罪认罚,诚心悔过,其爷爷奶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均同意青县人民检察院对本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办案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法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目的是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积极自我反醒,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

   

  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传递检察温度。听证会后,青县检察院宣布了对晓鹏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根据晓鹏的社会调查报告情况,总结了其犯罪的原因,现场向晓鹏的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晓鹏本人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非常后悔,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改过自新,珍惜检察机关给的重新做人的机会,将来要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其监护人表示积极配合联合帮教小组的工作,对晓鹏严加管教,密切关注晓鹏的变化,与孩子多沟通、多交流,对孩子的生活、交友情况及时给予关心。晓鹏居住地村委会代表也表示帮助晓鹏爷爷奶奶履行好对晓鹏的监护职责。


  联合家庭教育指导破解监护缺位。为破解涉罪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这个难题,青县检察院联合沧州市壹家人社工服务中心对晓鹏和其奶奶进行了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检察干警还为晓鹏和其奶奶上了一堂《做好家长,助力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教育指导课,对监护人提出的与晓鹏相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进行解答,并建议监护人放下心理包袱,加强监护和关爱,提高自身监护能力,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下一步,青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作用,依托案件,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做好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引导家长转变家庭教育方式,整合帮教资源,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做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支持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新浪微博
青县检察微博 青县检察微博
青县检察微信 青县检察微信
河北省青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